「除臭氣墊襪線上批發系統」未報備 鳳英顧問與杰雨各遭罰 50 萬元
公平會於 2025 年 6 月決議,鳳英顧問有限公司與杰雨企業均接續經營「Order Trade 除臭氣墊襪線上批發系統」具備多層次傳銷特徵,但均未事先報備,依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 6 條第 1 項各處以 50 萬元罰鍰,合計 100 萬元。
鳳英顧問有限公司為什麼被公平會處分?罰多少?
鳳英顧問有限公司於 2025/06/05遭公平交易委員會作成處分(處分字號 公處字 114 年度),罰鍰 NT$ 500,000。公平會於 2025 年 6 月決議,鳳英顧問有限公司與杰雨企業均接續經營「Order Trade 除臭氣墊襪線上批發系統」具備多層次傳銷特徵,但均未事先報備,依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 6 條第 1 項各處以 50 萬元罰鍰,合計 100 萬元。
本頁僅就公平會公開處分書之事實作整理,不對該事業作其他評價;最新狀態與完整理由以官方處分書為準。
本案件段落目錄(6 段)
案件摘要
依聯合新聞網/Yahoo 新聞報導,公平交易委員會於 2025 年 6 月決議:
- 杰雨自民國 112 年 7 月至 113 年 4 月 29 日經營
- 鳳英顧問有限公司自民國 113 年 4 月起接手業務
雙方均透過「Order Trade 除臭氣墊襪線上批發系統」對外招募會員及發放獎金,會員介紹下線加入可領取多層級獎金,但均未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前向公平會報備。
依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 6 條第 1 項,各處以新臺幣 50 萬元罰鍰,合計 100 萬元。
違法事實
- 商品偽裝為「商品批發」:以「除臭氣墊襪線上批發系統」為名,實質為以招募下線為核心的多層次傳銷
- 獎金結構帶有多層級分潤特徵:會員介紹新會員加入即可獲得獎金,且獎金可向多層下延伸
- 未事先報備:依《MLM 法》第 6 條,應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前報備
本案與亞芙生物科技 + 火耀生物科技案頗為類似——兩家公司接續實施同一個傳銷專案,採用**「分公司接手」手法企圖規避報備義務。公平會將其視為同一連續行為**處分。
引用法條
- 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 3 條:多層次傳銷之定義
- 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 6 條第 1 項: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前應報備之義務
- 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 33 條第 1 項:罰則(10 萬至 500 萬元罰鍰)
對讀者的提醒
「批發系統」、「團購平台」、「電商代理」等名稱不能規避《MLM 法》規範。判斷是否為多層次傳銷的法律標準是:
依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 3 條,符合以下條件即屬多層次傳銷:
- 透過多層級組織為計算單位
- 收入來自推廣、銷售商品或勞務、介紹他人加入之佣金、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
- 計算基礎涵蓋直接或間接之下線業績
無論平台名稱為何,符合上述條件就是多層次傳銷。若您正在考慮加入類似「批發系統」、「電商代理」之事業:
- 查證對方是否已向公平會報備:至 公平會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名單 搜尋
- 未報備者:依法不得實施
- 如已加入:依《MLM 法》第 20 條於 30 日內無條件退貨
相關閱讀
資料來源
本快訊整理自上述公開來源,本站不對被處分事業作任何評價。如本頁事實有誤,請寄信至 corrections@mlmfact.com。
關於本案的常見問題
「批發系統」與「多層次傳銷」差別在哪裡?
為什麼鳳英 + 杰雨「接續經營」要各罰 50 萬?
我加入 Order Trade 系統算違法嗎?
怎麼判斷「批發系統」之類方案是否合法?
相關法規與指南
引用這則處分案
記者、研究者、消費者團體歡迎引用本頁整理的事實。本站採 CC BY 4.0 授權,僅需註明「直銷實錄」並附本頁連結。
【鳳英顧問有限公司】「除臭氣墊襪線上批發系統」未報備 鳳英顧問與杰雨各遭罰 50 萬元(罰鍰 NT$ 500,000)。案號:公處字 114 年度。資料整理:直銷實錄 https://mlmfact.com/news/2025-06-fengying-jeyou/(原始來源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業者實施多層次傳銷前未報備-已違法-遭公平會開罰100萬-073430191.html) 直銷實錄. (2025). 「除臭氣墊襪線上批發系統」未報備 鳳英顧問與杰雨各遭罰 50 萬元. https://mlmfact.com/news/2025-06-fengying-jeyou/ https://mlmfact.com/news/2025-06-fengying-jeyou/
讀者討論區
載入中…
所有留言